?—1766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木萨。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次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定边将军兆惠领兵征布拉呢敦、霍集占,奉父命割麦济军食,叙功封公品级,理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
见“拓跋珪”(1357页)。
官署名。源于唐代,设南北院使,以宦官担任,总领宫内诸司及三班内侍的名籍和郊祀、朝会、宴飨、供帐等事宜。五代和北宋因之,由大臣充院使,常以枢密院官兼任。南宋废置。辽、夏、金、元复置。辽朝北面官中置宣徽北
见“先罕木珍”(790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征收数十人粮赋。位在明伯克、玉资伯克下。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旧时裕固族牧区部落首领。全族共有10个部落,每个部落设正、副头目。清康熙年间(1662—1722),将裕固族划分为“七族”,并授各部头目以守备、千总、把总等职衔,头目世袭,副头目或世袭或选举。因部落头
傈僳语音译,或称“腊扒时”,意为“虎氏族”。旧时云南怒江傈僳族氏族图腾名称之一。即以虎为氏族图腾,将虎作为崇拜对象,忌猎虎。传说远古时有一姑娘上山打柴,遇一猛虎,虎变为一男青年与之成婚,后所生子女即为
骆越人首领。参见“骆越”(1782页)。
1878—1941近代文博专家、经史家。字兴祥。上海市人。回族。祖籍浙江嘉兴。少习家学,精研儒学,光绪二十四年(1898)补博士弟子员,后致力于经史之学,著《管窥小识》,精于图书文物之学。1926年,
壮族地区古行政建制。①宋置,治所在永平寨(今宁明县),属邕州(治所在今南宁市),统辖左江流域诸羁縻州县峒,有忠州(今扶绥地)、冻州(龙州)、万承州(大新)、思陵州(宁明)、左州(崇左)、思诚州(大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