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舍国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亦称乌舍城。辽天赞五年(926)元月,渤海国为契丹所灭,国亡。辽统治下之渤海遗民多次举兵反辽,建立地方政权,乌舍国为其一。《辽史》中不见其名,故有人说其是宋朝人对辽代※兀惹(部族名)的异译。其地大体在今绥芬河中上游至乌苏里江流域。宋太平兴国六年(981),宋太宗曾下诏约其同攻契丹,称其王为“乌舍城浮瑜府渤海琰府王”。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亦称乌舍城。辽天赞五年(926)元月,渤海国为契丹所灭,国亡。辽统治下之渤海遗民多次举兵反辽,建立地方政权,乌舍国为其一。《辽史》中不见其名,故有人说其是宋朝人对辽代※兀惹(部族名)的异译。其地大体在今绥芬河中上游至乌苏里江流域。宋太平兴国六年(981),宋太宗曾下诏约其同攻契丹,称其王为“乌舍城浮瑜府渤海琰府王”。
即“相夫”(1573页)。
书名。朝鲜人撰。7卷。记事起清崇德二年(1637)二月,迄顺治元年(1644)八月。载朝鲜世子李被质于沈阳时所发生的各种事情。本书是《沈阳日记》、《沈阳状启》的简本,亦
又译卡分。原为征收乌守尔税时的一种附加税,是按比例用谷物付给税吏的酬劳,以补偿他们在征税过程中的开销。19世纪60至7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扩展为征收一切赋税的附加捐,税额由伯克及税吏任意规定,南疆
见“福山卫”(2412页)、“弗山卫”(670页)。
又称《小黎母山石刻》、《虞山石刻》。元代深入五指山区征黎标记。在今海南省乐东县尖峰岭下。有元一代对黎族人民曾进行无数次残酷镇压,并深入“人迹罕至”的黎族腹地,据《定安县志》载:至元三十一年(1294)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即拉萨方言之“本波”,意为“官长”、“土官”。又称“甲尔窝”(杰波),意为“王”。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最高首领。每一村寨均有一名,世袭,一般父死子袭,兄终弟继,无子者由赘婿
1807—1849清代青海地区高僧。藏族。出生于青海之阿柔家族。被认定为夏玛尔·阿旺程勒转世呼毕勒罕,入德庆寺学习,曾担任堪布讲授经法。后拜赛康巴为师。曾居住五台山3年,沿内地驿路到噶塔尔,谒拜木雅格
1859—1952清朝海军大臣,北洋政府内阁海军总长、海军上将。字鼎铭,福建闽侯(今福州)人。回族。原籍雁门(今山西代县)。元代,萨都喇之后;萨天与之十世孙。同治八年(1869),考入福建马江船政学堂
见“兀鲁河卫”(111页)。
书名。吴晗辑。全书共12册,分前、中、下3篇,约350万字。吴晗自30年代开始辑录,1980年始由中华书局出版,虽多为《朝鲜李朝实录》原文摘抄,间有吴晗概括之语,只有对照原书始得分明。内容包括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