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科塔界约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名《中俄科布多界约》。1883年8月12日(清光绪九年七月初十),伊犁参赞大臣升泰和俄国鄂木斯克军区参谋长巴布科夫签订。共5款。根据《中俄伊犁界约》的原则规定,具体划定自赛哩乌兰岭(萨乌尔岭)到阿克哈巴河源的中俄边界线,线以东以南属中国、以西以北属俄国。同年9月4日和9月13日,又签订了《科布多新界牌博记》、《塔尔巴哈台北段牌博记》作为此约的补充。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名《中俄科布多界约》。1883年8月12日(清光绪九年七月初十),伊犁参赞大臣升泰和俄国鄂木斯克军区参谋长巴布科夫签订。共5款。根据《中俄伊犁界约》的原则规定,具体划定自赛哩乌兰岭(萨乌尔岭)到阿克哈巴河源的中俄边界线,线以东以南属中国、以西以北属俄国。同年9月4日和9月13日,又签订了《科布多新界牌博记》、《塔尔巴哈台北段牌博记》作为此约的补充。
见“统军”(1785页)。
1740—1794清代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出生于年都乎家。由东科·索南嘉措活佛等认定为阿旺程列之转世,由堪庆·根登嘉措受戒出家。乾隆十三年(1748),由千名僧人组成仪仗队迎至隆务寺坐床,后居塔尔寺
?—1734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纳喇氏。先世居辉发。礼部尚书恩国泰之孙,都统那敏之子。康熙十一年(1672),由笔帖式授户部主事,迁本部员外郎。雍正元年(1723),擢内阁学士兼署工部侍郎,继授山
河流名。亦称郭尔毕擦河、古尔巴齐河。位于东经119°附近。发源于外兴安岭。自北向南流入黑龙江后复向北流,会石勒喀河。原为中俄《尼布楚条约》规定的一条流程不长的中俄界河。故具有特殊的历史地位。当时条约规
秦代南郡诸少数民族所织的一种土布,用以交纳赋税,因称幏布。秦惠文王(前338—前311年在位)时,定其民户岁纳8丈2尺。汉袭秦制,仍令其民以此纳赋。
见“伊即轩”(804页)。
?—310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王子。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汉国创建者※刘渊子。河瑞元年(309),封鲁王。次年,父临终前,委为尚书令,受遗诏辅政。与齐王刘裕、北海王刘乂并称“三王”,总强兵于内
古百越地名。汉置县,三国因之,晋改增翊县。治所在今广西田阳县。为壮族聚居区。
见“谢龙羽”(2301页)。
书名。元翰林国史院撰修。卷数及起讫月日不详。元太祖、太宗、定宗、宪宗四朝,初无实录。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十二月,翰林承旨撒里蛮奏请命翰林国史院纂修,从之。成宗大德七年(1303)十月,诸实录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