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乍德雷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起誓”。旧时仪式名称。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米林县以南的珞谕地方。凡因偷窃、两性关系引起争端,无确切证据作出判决时,在氏族首领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各备一块木板,木板两端画上太阳、月亮,中间挖一穿线孔,线的一头绑在一根长竹竿上。届时,当事人双方各自向太阳、月亮起誓,誓词大意为请太阳、月亮作证,谁说谎就惩罚谁。誓毕,各自把挂有木板的竹竿指向对方住宅方位竖起。此后,主持人根据谁家里人先生病、受伤及牲口遭损失等现象定为负方,按惯例交付一定的财物给对方,以示了结。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起誓”。旧时仪式名称。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米林县以南的珞谕地方。凡因偷窃、两性关系引起争端,无确切证据作出判决时,在氏族首领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各备一块木板,木板两端画上太阳、月亮,中间挖一穿线孔,线的一头绑在一根长竹竿上。届时,当事人双方各自向太阳、月亮起誓,誓词大意为请太阳、月亮作证,谁说谎就惩罚谁。誓毕,各自把挂有木板的竹竿指向对方住宅方位竖起。此后,主持人根据谁家里人先生病、受伤及牲口遭损失等现象定为负方,按惯例交付一定的财物给对方,以示了结。
见“哈剌嗔”(1635页)。
见“弗朵秃河卫”(670页)、“弗朵脱河卫”(670页)、“弗秃都河卫”(670页)。
见“耶律弘基”(1308页)。
又记作“铁浮屠”。亦称“铁塔兵”。为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第四子完颜宗弼(兀术)专门装备训练的一支特殊的侍卫亲军。女真语谓“亲军”曰“合扎”(扢叉),故亦有称“合扎猛安”或“扢叉千户”。此军据《宋史》所记:
一作“豆代可汗”,即“社仑”(1171页)。
明代黎族人民反抗官府残酷剥削和压迫的武装起义。弘治(1488—1505)间,知府张桓、余浚贪残苛敛,每年强迫儋州七坊峒黎族农民缴纳“额粮”八百石,且官役频繁,使黎族农民“困于征求”。弘治十四年(150
见“萧塔不烟”(2002页)。
元末戏曲家、诗人、书法家。又作木仲毅、穆仲义。回回人。先世西域人。曾为国子监生,历官江浙行省宣使、行省左右司员外郎。为人谨慎,深得上司下属称道。元末,弃官避居松江(今属上海市)。明初仍躬耕于海上(上海
参见“阴山”(933页)。
见“马瞻”(1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