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大提点坑冶铸钱司
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
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
县主之夫的称谓。见“郡马”。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置,隶陕西行御史台。
官名。宋置,掌监津渡。见“监堰官”。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捕鱼。《淮南子·时顺训》高诱注: “渔人,掌渔官。”
见“鸿胪丞”。官名。为鸿胪寺卿的佐官(助手),详见“鸿胪寺”条。
官署名。隋开皇中置,设将军各一人,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之事。所属各有郎将二人,校尉、直长各三十人,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曹参军,铠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四人。炀帝时职官设置有所变动,改将军为郎将,各置一
官署名。即殿前司。
官名,为左都尉与右都尉的合称。汉代西域诸国多设此官,为高级武将,掌帅军作战。《汉书·西域传·卑陸国》:“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都尉、左右译长各一人。”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卢龙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卢龙监”。
官名。清朝神机营所辖二十五营之长官,额设二十四人。掌管分辖营众训练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