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务大臣
官名。全称为“川滇边务大臣”。清末光绪三十二年 (1906) 置,专管移民垦殖之事。所属有书记等官。
官名。清末置,掌理边防事务。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以“督办广西边防事务”名义任命。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任命督办川滇边务大臣。
官名。全称为“川滇边务大臣”。清末光绪三十二年 (1906) 置,专管移民垦殖之事。所属有书记等官。
官名。清末置,掌理边防事务。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以“督办广西边防事务”名义任命。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任命督办川滇边务大臣。
官名。唐德宗贞元二年(786)初置,一员,从二品,为左骁卫长官,位大将军上,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豹骑番上者,分配之; 凡分兵守诸门,在皇城四面、宫城内外,则与左卫上将军分知助铺。宋朝置为环卫
见“太子左谕德”。
杂任职名。唐置,属门下省,员额一人,掌装潢之事。
官署名。元朝隶武备寺,掌制造兵器,分设于大同、平阳、保定、真定、上都、辽河、蔚州、宣德、东平、大宁等路,按所统工匠人数定秩,从五品、正从六品不等。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清朝道员之一。专司盐务与茶法。雍正五年(1727)置四川驿盐道一人,停粮道兼理之责。乾隆二十五年(1760)专司盐茶,设一人。宣统二年(1910)裁。官名。清代于四川等省置盐茶道,掌盐茶事务。宣
参见“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
官名。明朝置为各卫副长官,每卫四人,正四品,与指挥使、指挥同知共掌本卫事务。清朝于甘肃、云南土官中设,正四品,掌所属土兵事务。参见“指挥使”。
制置三司条例司简称。官署名。宋置,为“制置三司条例司”的简称,掌经画邦计,议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见《宋史·职官一·制置三司条例司》。
官署名。南朝梁置,为东宫诸局之一。长官为丞。
秦汉二十等爵制中级位高者,相对低爵而言。其界限及标志因时而异。秦时第七级公大夫以上,其地位与县令、丞相等。入汉因之,高帝五年五月诏规定,七大夫(即公大夫)、公乘以上皆为高爵,得食邑。文帝后,第九级五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