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曹掾
官名,汉置,为郡守属官,无固定职事,参与谋议。《后汉书·孔奋传》:“建武五年,河西大将军窦融请奋署议曹掾,守姑臧长。”议曹也作谋曹,多以境内名士担任。其后,各朝郡府多置。也有称议曹掾为议曹祭酒的。
官名,汉置,为郡守属官,无固定职事,参与谋议。《后汉书·孔奋传》:“建武五年,河西大将军窦融请奋署议曹掾,守姑臧长。”议曹也作谋曹,多以境内名士担任。其后,各朝郡府多置。也有称议曹掾为议曹祭酒的。
春秋时郑国执政者的称谓。《左传·襄公二年》:“子罕当国,子驷为政,子国为司马。”为政又叫听政,其地位次于当国。参见“听政”。
官名。辽置,属南面朝官,寿隆初王鼎曾任此职。
机要职务或机要部门的通称。唐朝初年,指挥军事于禁中,遂以“机密”二字名官。太宗贞观(627—649) 中,非三省长官行宰相事,加专典机密衔。
国立学校名。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年(496)置四门小学博士,宣武帝正始四年(507)下诏修小学于四门,延昌二年(513)修成。有博士四十人,教授学生。
即今之法庭。唐李白《赠从弟宣州长史昭》:“讼庭垂桃李,宾馆罗轩盖。”
指小官,小官称末班。见《称谓录》。
官署名。清末学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机要文移、审核图书典籍事。辖机要、案牍、审定三科。置郎中二人,总理司务,下设员外郎、主事,分司各职。官署名。民国设总务司,属财政部。参看“财政
官名。南朝宋、齐置。《梁书·傅昭传》:“寻为总明学士、奉朝请。”参见“总明观”。
郡门下吏名。南齐置,《南齐书·谢传》载:永明中,为吴兴太守,“使典药吏煮汤失火……。”典药吏当是属于小史的一种。
一作合的,又称哈的大师。伊斯兰教法官称号。元朝于伊斯兰教徒聚居区设哈的,朝廷设回回哈的司作为管理伊斯兰教徒的机构。武宗至大四年(1311),罢回回哈的司,命哈的太师只管掌教念经,回回人所有刑名、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