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考官
官名。宋朝贡举殿试时设,负责与初考官决定合格人等第,事毕即罢。
官名。宋朝贡举殿试时设,负责与初考官决定合格人等第,事毕即罢。
官名。明清置。详见“刑部侍郎”。
共工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共工”。
明代军事组织。包括上直二十六卫,五军都督府所属三十三卫以及非亲军而不隶都督府者十五卫。上直二十六卫是锦衣卫、旗手卫、金吾前卫、金吾后卫、羽林左卫、羽林右卫、府军卫、府军左卫、府军右卫、府军前卫、府军后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总领侍卫亲军。
官名。周朝置。①管理弓弩的小吏。《仪礼·燕礼》: “君与射”,“既发,则小臣受弓以授弓人。”②制作弓弩的工官。《周礼·冬官·考工记》: “弓人为弓,取六材必以其时,六材既聚,巧者和之”。
宋朝贡举考试名。简称“类试”。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因战乱举人难赴省试,遂命各路提刑司选官于转运司所在州府举行类省试,每十四人取一。绍兴五年(1135),恢复省试,唯四川仍行类试。七年,由宣抚
宋朝常参官别称。参见“常参官”。
官名。即典客令。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员升迁,奉旨由部开列名单题请而授官之例。清制,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侍郎、翰林院掌院学士、总督、巡抚、学政、布政使、按察使缺,各不俟开例具题,即奉特旨补放
吏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秘书省等官署置,分领有关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