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母
官名。主管蚕事的女官。《宋书·礼志》:“皇后采桑坛在蚕室西……取民妻六人为蚕母。”
官名。主管蚕事的女官。《宋书·礼志》:“皇后采桑坛在蚕室西……取民妻六人为蚕母。”
官名。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直隶州、直隶厅及州、县每处一人,奏补。掌理该州厅县农工商及交通事宜。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县实业局,见该条。
官名。南朝梁置,秘书省属官,参预修撰国史。陈沿置。见《陈书·傅縡传》。
官署名。辽朝置。以太子、亲王主持,总领军政。设天下兵马大元帅、副元帅等官。大元帅往往由皇储充任。官署名,辽朝置,掌全国兵马,太子亲王总其政。其官有天下兵马大元帅、副元帅。其所属机构有大元帅府、都元帅府
见“显文阁”。官名,宋度宗咸淳元年(公元1265年)置,位在学士下待制上,掌侍从,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显文阁学士”条。
官名。见“华文阁”。
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
官名。宋初置,为诸司使之一。后改衣库使。
清朝直隶州知州之别称。以知州别称刺史,故名。
官名。又名“署司幄”。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北鞍库之属官。协掌帐房处事。初名“委署帐房头目”,额设三人。乾隆三年 (1738)定为八品职衔。二十四年改是称。三十六年定为六品职衔,食七品俸。
官名。见“左右虎贲率上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