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考功司员外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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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中

    皇帝将臣下章奏留在宫中,或存档备查,或暂缓批答交议; 大臣亦借此陈述机密。明朝时为题奏文书处理方式之一。依制题奏批答,或下部议; 留于禁中不答不议,为留中。清朝制度,凡官员有奏章上呈,均需面交(或差小

  • 三王

    其说有二:1、指夏禹、商汤、周文王。2、指夏禹、商汤、周武王。《汉书·扬雄传下》:“五帝垂典,三王传礼。”

  • 东宫内侍长

    官名。北魏置。游雅于宣武帝时曾任此职。

  • 指系在印柄上的丝带。依官爵品阶的高下,而用不同颜色的丝带作为标志。汉朝制度,皇帝、皇后用黄赤绶,黄、赤、缥、绿、绀五采(一说为黄、赤、缥、绀四采)、太子、诸王用纁朱绶,赤、黄、缥、绀四采; 相国用绿綟

  • 崇进

    官名。元朝特有的官名。元朝的文散官分四十二阶,崇进是前阶,为正一品官。无实际职务。见《元史·百官七·文散官》。文散官名。金代始置,秩从一品下。元升为正一品。

  • 京吏

    指在京城各中央机构办事之吏。清制,京吏有三: 供事、经承、儒士。指京城各衙门的官吏,以别于地方官吏。《清会典》:“凡京吏之别三:一曰供事,二曰儒士,三曰经承。”

  • 典灯

    官名。女官二十四典之一,隶尚寝,副司灯掌内宫灯烛,昼漏尽一刻,与掌灯分察。隋炀帝始置,二员,从七品。唐朝沿置,正七品。宋朝为尚书内省女官,隶司灯,正七品。金同唐制。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置,亦二员

  • 行人司左司副

    官名。明置为行人司副长官,左、右各一人,从七品,协司正掌司事。

  • 副都监

    官名。南宋初年,置于诸路,以武臣充任,协助守臣掌兵马之事。遇朝廷起兵,则受副总管节制。

  • 县政府社会科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社会局后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社会调查、社会救济、新生活运动、国民精神总动员、民众团体的组训与监督、互助事业的组织及指导、劳资争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