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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排试卷官

宋朝贡院官名。简称编排官、管号官。北宋初年,置编排官兼详定官。真宗天禧三年(1019),始分置。以翰林学士及员外郎以上官兼任,掌编排举人试卷字号及合格举人名次。


科举考试的试务官。宋初置,亦称编排官、管号官,属贡院。其始编排官兼详定之事,天禧三年(公元1019年)始分为二官。编排试卷官以翰林学士、六部员外郎等充任,掌编排应试人试卷字号和考试合格者的名次。殿试唱名时,在御座前依照名次将试卷对号拆封转交中书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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