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工中士、下士
官名。北周置籍工中士,正二命;籍工下士,正一命。职掌阙载,属冬官府司卉下大夫。
官名。北周置籍工中士,正二命;籍工下士,正一命。职掌阙载,属冬官府司卉下大夫。
官名。西汉少府属官有御府令丞,主皇帝衣服。东汉以宦者任之,典官婢作宫中衣服及补浣之属。至南朝宋,御府为制作精细玩好器物的机构。北周置御府大夫,命品、府属不详,可能是天官府的属官。任此职者见《北史·崔挺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又作“会计司”,详“会计司”。
清朝协办大学士之别称。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掌收受外省衙门文书,编号登记后分发各司办理;解到人犯,移付承审之司;掌巡察出入,并管理本部吏役。设满、汉司务各一人,经承二人。
官场用语。即纳粟补官,俗称买官。宋朝为三色官之一。宋制,富室纳粟赈粜、雇夫筑城或出钱粮助边,均可依数量多寡补授不同官职。宋太宗淳化五年 (994),规定纳粟一千石赐爵一级,二千石授本州助教,三千石授本
官名。东汉属大长秋,员一人,以宦者任之,秩四百石。官名,汉置,由宦者担任,俸六百石,掌药。见《后汉书·百官志四》。
官署名。三国时魏置,为尚书诸郎曹之一,以侍郎、郎中、郎为主官。属吏有典事、令史等。晋及南朝不置。北魏复置,以郎中为主官。属吏有主事令史等。北齐尚书省诸曹分统于六尚书,吏部尚书统吏部、考功、主爵三曹。考
官名。北齐置。参见“晋阳冶局”。
明太祖初于大都督府中置断事官,从五品,掌理断军中刑狱。洪武十三年 (1380) 改置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乃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十七年,改五军各设左、右断事二人,从九品,二十三年升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宝所置,一人,初为正六品,后改正八品。掌王府印章、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