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管勾北京留司御史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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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孝廉

    选拔官吏科目,孝指孝子,廉指廉洁之士。原为二科,汉武帝采纳童仲舒建议,于元光元年 (前134) 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其后多混同连称,而为一科,所举也不限于孝者和廉吏。察举孝廉为岁举,郡国每年要向中

  • 理藩部编纂局

    官署名。清末理藩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酌拟、编纂调查有关的办法、条规。置正管股、副管股各一人等。内外蒙古等地殖产、边卫事项。

  • 甄官令丞

    官名。东汉将作大匠所属有前、后、中甄官令丞,掌砖瓦之事。三国无考。晋将作大匠不常置,甄官令丞改隶少府,宋齐有东西陶官瓦署督各一人。梁陈少府卿所属有甄官令及丞。北齐太府寺所属有“甄官署”,置甄官署令丞,

  • 百将

    官名。战国秦置。统领百人士卒的将官。《商君书·境内》: “五人一屯长,百人一将。其战,百将、屯长不得首,斩。”武官名。战国时秦国军队编制,每百人设百将一人以统率之。

  • 昭文馆大学士

    官名。宋朝初年,改弘文馆大学士置。以上相兼领,或同时兼监修国史。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官名。见“昭文馆”。

  • 阿思罕尼哈番

    爵位名。清朝的爵位分九等,前六等又各分三级。第五等是男爵。阿思罕尼哈番指一二三级(等)男爵。参看“阿达哈哈番”条和《清通典·职官·世爵世职》。

  • 除籍

    官制用语。又称削籍、落籍。宋朝学制和官制中的一项规定。太学生严重违犯学规,或请长假满一年,即予除籍。官员犯某些罪过,以除籍为处分,降为平民。文武官因故亡没者,例皆除籍。(1)指官员开除名籍,为官员处罚

  • 除班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官员初授或新授官职之班次。有多途:以科举初授者,文进士一甲一名除修撰; 以考除者,满洲顺天府学教授以文进士、文举人,由礼部考拟正陪,交部引见除; 以拣选除者,太常寺、陵寝衙门满洲读

  • 隆萃苑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 (1407) 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金台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金台监”。

  • 黄衣队主

    官名。北魏置,见“帐内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