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酒散骑常侍
官名,魏置,掌侍从左右。《宋书·百官志下》:“魏文帝黄初初置散骑合于中常侍,谓之散骑常侍,始以孟达補之,久次者为祭酒散骑常侍,秩比二千石。”
官名,魏置,掌侍从左右。《宋书·百官志下》:“魏文帝黄初初置散骑合于中常侍,谓之散骑常侍,始以孟达補之,久次者为祭酒散骑常侍,秩比二千石。”
官名。十六国后秦置,姚兴任党娥为之,统兵出征。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复置,列为十光将军之一,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四班。陈改定为拟六品,比秩千石。
官名。见“向导处总统大臣”。
唐、宋时期祠部别称。以其为清要之选,且事务较少,故名。
①君王受朝布政令的地方。《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设九宾于廷。”②战国时期地方官吏处理政务的公堂。如县廷。《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即令甲,女载丙死 (尸) 诣廷。”1、君王受朝拜、发布政令的
县临时派遣的吏员名。《晋书·职官志》:“郡国及县,农月皆随所领户多少为差,散吏为劝农。”
政区名。宋真宗末年分全国为十五路,至真宗天禧四年(公元1020年),又分西川路为益州路与梓州路;分峡西路为利州、夔路;分江南路为江南东路与江南西路,共为十八路。经仁宗、英宗两朝至神宗朝初年而不变,是北
满语官名。汉译为“都统”。详“都统”①。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护军参领。亦有额定人数。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之一。雍正元年(1723)设。掌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庄地钱粮草束之征收。后改称“三旗庄头处”。
官名。即金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金部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