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保安司令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七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公布的《各省保安制度改进大纲》第三条的规定“省设全省保安司令: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呈请国民政府任命各省政府主席兼充,在省政府中特设保安处,秉全省保安司令部,掌理全省保安事宜。”可见全省保安司令乃省长兼职,仅为一虚衔,实际掌管全省“保安”行政事务的是保安处。参见“保安处”。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七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公布的《各省保安制度改进大纲》第三条的规定“省设全省保安司令: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呈请国民政府任命各省政府主席兼充,在省政府中特设保安处,秉全省保安司令部,掌理全省保安事宜。”可见全省保安司令乃省长兼职,仅为一虚衔,实际掌管全省“保安”行政事务的是保安处。参见“保安处”。
爵名。战国秦置,为二十等爵第二级。秦汉因之,《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造,成也,言有成命于上也。”北魏沿置。爵名,秦汉两朝二十级爵的第二级为上造。“造”是“成”的意思,言有成命于上。《汉书·百官
官名。金、元内侍阶官。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一阶,秩正六品下。元十四阶第六阶,从四品。官名。金代为正六品下内侍官,元代为从四品内侍散官。见《金史·百官一·内侍》、《元史·百官七·内侍散官》。
官名。即隋朝太子典书坊通事舍人,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唐朝复名通事舍人,隶右春坊。参见“通事舍人”。
官名。北魏置。无具体职掌,常奉命巡察州、镇等地方行政机构。见《魏书·张彝传》。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尚书左选置。
官名。十六国前燕、后燕置。《资治通鉴·穆帝永和六年(352)》:“(慕容)使中部俟厘慕舆句督蓟中留事。”为鲜卑部落帅名的音译,与突厥“俟利发”、契丹“夷离堇”为同名异译。参见《魏书·儒林传》。
明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置腾骧左右卫与武骧左右卫,合称四卫营,属上直亲卫中的四营,各以都指挥使为主官,掌帅力士直驾,随驾,统千户所三十二。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翰林院国史院官员,在监修国史下,实掌国史院事务。保宁八年(976),“谕史馆学士,书皇后言亦称‘朕’暨‘予’,著为定式”。(《辽史·景宗纪》)官名。辽国史院置,掌修国史,地位在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掌管米的收藏与保存,下设米仓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参见“大理寺左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