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司的监察职掌
宋制,称监司者为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常平诸司。依《职制令》规定,“诸监司每岁分上下半年巡按州县,具平反冤讼,搜访利害及荐举循吏,按劾奸赃以闻。”“诸监司岁以所部州县,量地远近,更互分定,岁终巡遍,提点刑狱仍二年一遍,并次年正月,具已巡所至月日,申尚书省。”“诸察访所至,采访在任官,能否奏,仍以知州通判治状申尚书省,武臣申枢密院。”“诸监司按察官,每岁终,具发摘过赃吏姓名,置籍, 申尚书省。”
宋制,称监司者为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常平诸司。依《职制令》规定,“诸监司每岁分上下半年巡按州县,具平反冤讼,搜访利害及荐举循吏,按劾奸赃以闻。”“诸监司岁以所部州县,量地远近,更互分定,岁终巡遍,提点刑狱仍二年一遍,并次年正月,具已巡所至月日,申尚书省。”“诸察访所至,采访在任官,能否奏,仍以知州通判治状申尚书省,武臣申枢密院。”“诸监司按察官,每岁终,具发摘过赃吏姓名,置籍, 申尚书省。”
文书名。上行文。始于宋,时称申状。元、明因之。清改称申文,凡州县杂职上行州县,州县上行府厅,府厅上行司道,司道上行督抚皆用之。
官名。清置,为会考府的主官。见“会考府”。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负责贵族子弟的教育管理。掌其戒令。《周礼·夏官》:“诸子,下大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国子之倅,掌其戒令与其教治。辨其等,正其位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师氏司次官,佐师氏中大夫用前代美善之事晓谕帝王,使其行善道,并教育太子以下的王公子弟。周武帝建德二年 (573) 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为师氏司长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掌璧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① 君王同宗之臣。《国语·晋语下》: “男女之飨,不及宗臣。”② 为后代所宗仰的名臣。《汉书·萧何曹参传》: “声施后世,为一代宗臣。”1、为后代所宗法敬仰的大臣。《汉书·萧何曹参传·赞》:“淮阴、黥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卉司长官,掌竹器、网具、纸张等的制作。下设小司卉上士以佐其职,领竹工中士、籍工中士、罟工中士、纸工中士等官属。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 (713—741) 初置,掌领乐工数百人教“皇帝梨园子弟”习法曲雅乐。代宗大历十四年(779) 罢。
帝王的母亲称太后,或皇太后。《战国策·赵策四》:“赵太后新用事。”又《魏策二》:“何不令公子泣王太后,止太子之行?”《汉书·外戚传》:“汉兴,因秦之称号,帝母称皇太后,祖母称太皇太后,適称皇后,妾皆称
官名。① 出征军队的副主帅。《南齐书·周山图传》: “(沈)攸之事起,世祖为西讨都督,启山图为军副。”②南北朝时期“军”的副长官,协助军主管理军务,军主有阙则代领其众。南朝无品阶,多以将军、中郎将等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