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局
官署名。民国初期设此官署,直属国务院。负责拟定法律命令,审定各部院的法律命令案,拟定国家体制案,调查编译各国法制,保管法律命令的正本等。
官署名。民国初期设此官署,直属国务院。负责拟定法律命令,审定各部院的法律命令案,拟定国家体制案,调查编译各国法制,保管法律命令的正本等。
即监考官。科举时乡试、会试,在贡院内阅卷的考官称内簾;在考场监督考试等考官称外簾。见《明史·选举志二》。
见“汴河堤岸司”。
官名。唐置,属御史台台院。员额一人,常驻台内,处理御史台的一切日常事务。
官名。朱元璋建国前于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置。是年正月,朱元璋自立为吴王,于应天府(今江苏南京)设中书省,置为中书省长官,正一品,位在左相国上。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改百官礼仪,以左为
元军名。南宋之制,对于戍边或实战的军士,于领俸的口券——熟券之外加发一种口券,称为生券,凭生券可另支一份军饷,一般均折钱付给。仅得熟券的军队称为熟券军,加得生券的军队称为生券军。生券军的军士多较年轻,
任官制度。明朝保举官吏制度。指因过犯免官后,因急用人才而荐举擢用之法。明中叶以后间有用此法者。明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官员因坐事斥免,因急才而荐擢者,称为起废。
官名。汉代有籍田令及丞,属大司农,北齐始加署字,称籍田署令与籍田署丞,属司农寺。职掌见“籍田令丞”。
官名。东汉太尉府属吏。主阁下威仪事。晋、南朝宋、北魏沿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九品中。官名,也写作“下令史”,閤阁通用。汉始置,掌阁下威仪事。晋、南朝宋、北魏沿置。参看“下令史”条
见“卿监”。
① 鲜卑拓跋氏首领的称号。《宋书·索虏传》: “ (晋) 惠帝末,并州刺史东嬴公司马腾于晋阳为匈奴所围,索头单于猗駞遣军助腾。”② 官名。十六国时辽西鲜卑段龛所置。《晋书·慕容儁载记》:“ (段) 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