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司员外郎
官名。即“河南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即“河南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吐蕃官,亦称曩论充,置一人,与大相、副相、都护、内大相、内副相、整事大相、副整事、小整事共任国事。
官名。周置,也写作饎人,掌炊事。《周礼·地官·人》:“人,掌凡祭祀共(供)盛,共王及后之六食;凡宾客共其簠簋之食。”
官名。清末资政院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置。初为二人,由王公大臣内特简。宣统元年(1909)后仅一人。三年正式定为一人。掌总理全院事务,主持资政院会议,充任议长。官名。清末置,为资政院的长官。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大司乐司次官,亦称司乐下大夫。佐大司乐中大夫掌音律,教授乐舞,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正四命。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改称“小乐部下大
官署名。南朝梁置。武帝大同七年 (541)立于宫城西,延集学者,置为学士,在馆中讲述经义。多由右卫将军朱异、尚书左丞贺琛讲述梁武帝所撰经义,常使沈洙为都讲。梁代设置的一种科学研究性质的机构。大同七年(
北洋政府仿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狱制设立的监狱。依照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公布的《监狱处务规则》规定,新监以典狱长为主官,下设看守长、候补看守长、教诲师、教师、医士、药剂师、技师、看守等。其
官署名,参看“扶尉”条。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属户部度支司,掌内外支供之事。
官名。清末度支部会计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管本司事务。
①《周礼》官名。二乡设一人,监督乡大夫行政,为顾问,无常职。又作三公之别称。《周礼·地官·序官》: “乡老,二乡则公一人。”郑玄注: “老,尊称也。王置六乡,则公有三人也。三公者,内与王论道,中参六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