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兵马使
官名。唐朝后期置,东都留守属官,魏弘章曾任之。
官名。唐朝后期置,东都留守属官,魏弘章曾任之。
官名。汉朝西域龟兹等国置之。龟兹国有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官名,匈奴和西域龟兹国等置此官,意即千人之长,掌千人。《汉书·匈奴传》:“诸二十四长,亦各自置千长、百长、什长,裨(辅佐)小王、相、都尉、当户
官名。元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所属有软皮局,设提领一人为主官,下设同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官名。北魏世宗初颁行《职令》,列第九品上阶。《通典·职官二十》“后魏官品”条作“检校御史”,参见该条。
都转运使简称。
即“第三领民酋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参见“第三领民酋长”。
也称商务官,为驻外使馆员,有时由领事兼,有时单设,掌管有关商民和贸易事。如清代驻外使馆有商务委员一人,即属此类。见《清史稿·职官六·外务部·二等出使大臣》。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畿伯中大夫”。
①金朝派往诸路督察的官员之称。② 见“监临”。
官名。大理寺属官,北齐置二员。唐朝置二至四员,从九品下,掌率狱吏,检校囚徒及枷杖之事。北宋初废大理狱,不置,神宗元丰元年(1078)复置,领右治狱五案,掌其推鞫。哲宗元祐三年(1088)罢,绍圣二年(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吏部、仓部、兵部均设。掌文书收发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