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改官法

改官法

官制用语。即宋朝选人改为京朝官的制度。凡在任选人,取得本路一定员数的帅抚、监司、知州作举主保奏,按本人历任任数和考数,经磨勘合格,授予改官状五份,即赴京等待班引,班引后改承务郎以上官资,即成为京朝官。改官途径有三: 一、用考第改官。承直郎至修职郎须三任六考,迪功郎七考,举主皆五员,改为京官。进士及第第二、第三名,初任回,即经磨勘改为次等京官; 承直郎资序和儒林郎系进士、明经、九经出身,改升朝官。进纳人四任十考,有举主五员,亦可磨勘改官。二、酬赏改官。军功出身,九考,有举主六员,改京官通直郎资序。三、致仕改官。选人陈乞致仕,历任半年以上,曾关升至六考,改为通直郎资序。每年选人改官,皆有限定员数。

猜你喜欢

  • 留司御史台

    见“三京留司御史台”。

  • 察访

    战国时国君考核官吏的方式之一。由国君派出使者,察访官吏善恶。如齐威王时就曾派官员前往鲁地调查了解阿大夫和即墨大夫的职守。

  • 高等检察分厅

    官署名。清末始置,配置于高等审判厅内,设检察官一人,录事一至二人。北洋政府沿置,由检察官执行职务。其名额无具体规定,凡设二人以上的,则以资深者一人为监督检察官,监督分厅事务。分厅检察官的职权,与高等检

  • 上林署

    官署名。隋朝司农寺所统诸署之一,置令三员。唐朝置令二员、丞四员,掌苑囿园池之事,植果蔬以供朝会、祭祀及尚食诸司常料,有监事十员、府七员、史十四员、典事二十四员、掌固五员。北宋初因唐制,存其名而罕除。金

  • 将行

    官名。秦置,入汉因之。秩二千石,掌皇后官属,或用宦者,或用士人。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更名大长秋。秦官,汉因之,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长秋,俸二千石,掌奉宣中宫命;凡给赐宗亲,及宗亲当谒见者关通之,中宫

  • 京试

    太平天国科举制度中的中央级考试。癸好三年(公元1853年)太平天国实行科举考试,分为县试、省试、京试三种和文武两科。京试每年举行四次,分别在天王与东、北、翼三王的生日举行,称为天试、东试、北试与翼试。

  • 国史馆

    清朝纂修国史之机构。简称“史馆”。隶翰林院。康熙二十九年(1690),为修太祖、太宗、世祖三朝史始开,称“三朝国史馆”。以后续修“四朝国史”、“五朝国史”。乾隆十四年 (1749),以五朝本纪修成停馆

  • 库部尚书

    官名。北魏前期置,为尚书省库部曹长官。《魏书·尉古真传》: “太宗时,(尉地干)为左机令。世祖少而善之,即位,擢为库部尚书,加散骑常侍、左光禄大夫,领侍辇郎。”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罢。

  • 南选

    铨选制度。唐高宗上元三年(676)因桂、广、交、黔等州都督府土人首领任官简择,未甚得其才。始四年一度,差强明清正、五品以上官充使前往选补,御史同往注拟; 有应任五品以上官者,选补使与所管都督府具条奏闻

  • 都大提举茶马司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始于秦州(今甘肃天水) 及成都府利州路分别置茶场司和买马司。元丰四年(1081),合并为茶马司。掌收茶利以佐用度,凡市马于蕃部者,率以茶易之。设都大提举、都大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