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学事
见“提举学事司”。
见“提举学事司”。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职掌辅佐堂官,综核各司事务,并得派赴各省考查农工商务。
官署名。北宋置,掌收纳内外杂输之物,以备支用,以瓷器库监官兼领,隶太府寺。金属宣徽院,世宗大定二年 (1162) 从内藏库析出。设都监、同监领库事,秩正九品、从九品。辖有本把八人,知书二人。官库名。宋
官名。金章宗泰和六年(1206)由同佥大宗正事改名,正三品,置一员。
官名。唐置,见“控鹤府”。
官名。见《汉书·外戚赵皇后传》,所掌不详。
军事幕职名。亦称参议军事,宋代御营使、宣抚使、宣抚处置使、招讨使、制置大使、制置使、经略安抚使、总管、钤辖、宣谕使、招抚使、镇招使等所属,掌参预军事谋划。
官署名。唐朝将作监置,有令一员、丞三员,掌供舟车、兵械、杂品; 另有监事四员、典事八员等。武则天改名营缮署,垂拱元年(685)复名中校署,寻废; 玄宗开元二年(714)复置。北宋初存其官名而无职司。官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王冠冕,区别诸侯、孤卿大夫冠冕等级。《周礼·夏官》:“弁师,下士二人,工四人,史二人,徒四人”,“掌王之五冕”、“诸侯及孤卿大夫之冕。皮弁、弁绖,各以其等为之,
官署名。金朝置。掌审定宫廷仪礼用乐。世宗大定 (1161—1189) 初,命参校唐、宋之制订立。
官署名。元朝隶宣徽院,掌收管无主认领的流散人口、牲畜与财物。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立阑遗所,秩正九品。二十五年,改为监,正四品。二十八年,升正三品,后又降为正四品。置太监一员,少监二员,监丞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