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运知州、通判
官名。宋制,上供漕粮常以知州、通判押运。《宋史·食货志上三》载:“政和七年(公元1117年)立东南六路州军知州、通判装发上供粮斛任满赏格,自一万石至四十万石升名次减年有差”。
官名。宋制,上供漕粮常以知州、通判押运。《宋史·食货志上三》载:“政和七年(公元1117年)立东南六路州军知州、通判装发上供粮斛任满赏格,自一万石至四十万石升名次减年有差”。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五院之一,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民国十七年十月置,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以国民政府委员任之;设监察委员二十九至四十九人,由院长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依法任免。其职责为依法监察弹劾。官署名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监察御史八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后军都督府、大理寺、行人司、在京府鹰扬等八卫、安化等四府,以及直隶和州等处。清
喻皇帝刚即位或新官刚上任。《后汉书·儒林传》:“及光武中兴,爱好经术,未及下车,而先访儒雅,採求阙文,補缀漏逸。”注:“《礼记》曰: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
即“噶布什贤下”。
官署名。简称“都司”。明初置都卫指挥使司,洪武八年改置。多置于各省,掌一方之军政,分隶五军都督府,而听命于兵部。设都指挥使一人,都指挥同知二人,都指挥佥事四人为长官。以流官或世官充任,其属有经历司,设
学官名。清末,钦天监设助教厅,有助教一人,教习二人,掌分教算学诸生。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始设汉算学助教一人,教习二人,属国子监。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十一月学部成立,国子监裁撤,以算学隶
官名,辽太宗会同元年(公元938年)置。辽朝的宣徽,视汉官工部,其长官称南院宣徽使,知南院宣徽事为宣徽使的佐官,佐宣徽使掌南院御前祗应(供奉)。见《辽史·百官志》。
郡属吏名。汉置,《后汉书·百官志》本注谓郡诸曹略如公府诸曹,无令史。但《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阴》题名有户令史。而郡都尉的属官中令史之名更为多见,如候官令史、司马令史、千人令史、城令史等。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织下大夫属官,正一命。
官名。即左尚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