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尚书事
职衔名义。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为机密要职。西汉多加予中朝官,位次于领尚书事,可同时加予数人。武帝时以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东汉多以大臣录尚书事,加此者极少。三国皆置,蜀位次于录尚书事,吴则无高下之分。魏、晋以散骑常侍、散骑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录尚书事则专授予公卿权重者。东晋唯置录尚书事。北魏复置,与录尚书事亦无高下之分,唯常同时加予数人。
官名。西汉始置,见“领尚书事”。
职衔名义。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为机密要职。西汉多加予中朝官,位次于领尚书事,可同时加予数人。武帝时以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东汉多以大臣录尚书事,加此者极少。三国皆置,蜀位次于录尚书事,吴则无高下之分。魏、晋以散骑常侍、散骑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录尚书事则专授予公卿权重者。东晋唯置录尚书事。北魏复置,与录尚书事亦无高下之分,唯常同时加予数人。
官名。西汉始置,见“领尚书事”。
官署名,汉置,为侍中的官署。《后汉书·孝灵帝纪》:“侍中寺雌鸡化为雄。”参看“侍中”条。官署名。侍中本义是入侍天子,西汉时为加官。《通典》说侍中在“汉代为亲近之职”,“分掌乘舆服物,下至亵器虎子之属”
唐宋时期设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行政单位的泛称。唐在各地以旧有部族为基础,设置府州八百多个,大的为都督府,小的为州,以本族首领为都督、刺史,并得世袭。羁縻府州的机构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保留原有的统治机构
唐朝正员官以外所添置的员外官中,可与正员官享受同等俸禄待遇者。始置于唐高宗永徽(650—655)间。
军事设置。明朝于奴儿干都司(治所在今黑龙江下游特林地方)下置。共有弗孙河、木温、埇坎河、撒哈、亦马河咬东、可木、黑龙江七处,置如羁縻卫所,均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管理。
参见“印”。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掌马政之官。大夫爵。《左传·昭公三十年》:“楚子大封,而定其徒,使监马尹大心逆吴公子。”官名。春秋时楚国设置。《左传·昭公三十年》记楚王:“使监马尹犬心逆吴公子。”监马尹为主马之官
官名。南诏官,每百家置一人。
官名。北魏皇子王国、诸王国、公国置。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八品下或从九品上。北齐沿置,官品同。
官名。北齐司农寺之下置典农署,有令及丞为正副主官,掌督屯田耕种之事。所属有山阳、平头、督亢等三部丞。隋沿北齐之制,置典农署,置令二人,炀帝时罢。
女官名。北魏置,陪侍皇后或皇太后,多以能解诗书之近臣妻、母担任,与其它后宫女职由宫女充任不同。孝文帝时视二品。孝明帝神龟 (518—520) 初,曾以常山,顿邱两位长公主为之。北齐沿置,后主时陆令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