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巡御史
官名。唐朝御史台置,初以侍御史掌纠察违失,分左、右巡,以左巡监察京城之内,后以殿中侍御史掌知; 寻以务剧,又选用京畿县尉。
官名。唐朝御史台置,初以侍御史掌纠察违失,分左、右巡,以左巡监察京城之内,后以殿中侍御史掌知; 寻以务剧,又选用京畿县尉。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工巡总局东西城路工局设。时隶巡警部。专司修筑路工事宜。辖内城路工东、西局,外城路工东、西局,西直门外路工局。置总办一员,辖文案、支应、
指中尉所属的候官。候掌侦察。式道候,掌持麾示门官。车驾出还,式道候持麾至宫门,门乃开。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官署名。明朝于各王府置,掌畜养牲畜,以供王府之需,所设官俱为杂职。
官名。据《汉书·张释之传》记载,文帝时上林苑的主官为上林令,其佐官有八丞、十二尉、十池监。武帝时设立水衡都尉,主管上林苑及农田、水利、造船、铸钱等事,上林遂转属水衡都尉,主官设令及丞,而十池监仍由少府
汉朝丞相或三公处理政事之处。因官署避用朱门,厅门涂成黄色,故名。北朝齐三师二大三公之官并置府,其府三门,当中门黄阁。南朝陈三公开黄阁,听事寝堂,置鸱尾。故黄阁亦作为三公代称。1、黄阁,也作“黄閤”。指
参见“内三院”① 。官署名。清入关前置,为“内三院”之一,入关后随内三院改组为内阁。参见“内三院”。
宋制,诸监司执行监察任务时有监察纪律以相约束。如《职制敕》中规定:“诸监司,巡历所部不遍者,杖一百;遍而不申,减二等。”“诸监司巡按,巧作名目,追呼巡尉弓兵,将带出本界者,杖一百。”“诸监司,每岁诣所
参见“都统司”。
道官名。元置,见“县威仪司”。
文书名。宋朝,凡皇亲亡故,皇帝或皇太后等持服期间,官员撰表文安慰皇帝或皇太后等,称为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