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尚书都省

尚书都省

官署名。魏晋南北朝为尚书省长官办公场所。亦称“尚书上省”、“尚书都坐”。《通典》卷二二《职官四》: “八座丞郎初拜,并集都省。”录尚书事、尚书令、仆射为都省长官,属官有左、右丞,都令史,下统六部。隋、唐沿置,统六部二十四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为中台,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曰文昌台,又改文昌都省,垂拱元年(685)改称都台,长安三年(703)又称中台。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尚书省例称“尚书都省”,以诸司三品以上官或学士一员权判,总领省事及集议、定谥、祠祭受誓戒、在京文武官封赠注甲、发付选人出雪投状、二十四司吏员迁补、纳检校官兑省礼钱,设议事、注甲、白状、公廨、杂事等案。二十四司悉以他官主判,其事务至少者,但中书批状送印领判。尚书令、仆射、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左右司员外郎、尚书、侍郎,诸司郎中、员外郎,皆不领本司之事,止为正官以叙位禄。


尚书省的总官署。隋代尚书沿北周六官之制,定型为六部,在尚书都省管辖之下已自成为独立机构,不再如南北朝时代尚书各曹仅为尚书省本身机构的一部分。都省有尚书令、仆射、左右丞办公之处,称为都堂(故都堂亦可以借指尚书省)并设左右两司作为六部管理机构。左司管吏户礼三部十二司之事,右司管兵刑工三部十二司之事。左右司由左右丞分领。左右司各设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郎中并为丞的副职。其下有都事、主事、令史、书令史、亭长、掌固,以办理本司事务。都省的日常工作一是勾稽文书。对于各类文书的签发与检核都有日程的规定。《唐六典·尚书都省》说:“凡内外百司所受之事,皆印其发日为之程限,一日受,二日报,小事五日,中事十日,大事二十日,狱案三十日,其急务者不与焉。”二是转发文书。尚书省六部诸司的文案,都必须由都省转下。其他中央官署有符移关牒下诸州者,也必须由都省转发。三是对于本省文书的档案管理进行检核。《唐六典·尚书都省》说:“凡文案既成,勾司行朱讫,皆书其上端,记年月日,纳诸库。凡施行公文应印者,监印之官考其事目无差缪,然后印之,必书于历,每月终纳诸库。”宋沿唐制,亦设都省机构。因宋代已升左右丞为执政,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诏减左右司郎中两员,置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二人,管辖左右司,左右司郎中为其副职。次年省左右司郎中员额依旧为四人。金代尚书省与元代中书省均设左右司为六部的管理机构,如唐宋尚书都省之制。明清以皇帝直辖六部,无都省之制。

猜你喜欢

  • 管河汛

    官署名。清置,见“管河厅”。

  • 留缺

    清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外官本属吏、兵两部铨选,改由督抚就候补人员中任用者称为留缺。

  • 朝寺

    官署。过去的朝寺,类似今天中央的部。晋朝潘安仁(岳)《在怀县作》诗:“登城望郊甸,游目历朝寺。”(见《文选》)。

  • 稽察守卫处

    官署名。清末置, 见“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

  • 西川行省

    见“四川等处行中书省”。

  • 上京内省司

    辽朝官署名。南面京官。置内省使、副使等职,掌上京内宫事务。

  • 工书

    “工部尚书”省称。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六部书之一,前期为燕、豫二王府属官。员额各一人,衔前分别冠“燕第”、“豫第”二字,官阶为职同总制。后期为六爵属官,员额一人。参见“六部书”。

  • 草场大使

    官名。明代顺天府有台基厂草场、明智坊草场、北新草场、安仁坊草场,掌受纳牧马刍粟。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嘉靖三十六年(公元1557年)裁副使。外府、州、县亦置之,有无多寡各不相同。清代不设。

  • 内府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内府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属官,掌藏在内府的玉帛金银等物,下设内府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 历生

    流外官名。隋朝始置,属太史局。唐司天台置五十五人,八考入流,由保章正(隋称历博士)教习历法,又有装书历生五人。宋初沿置,隶司天监,掌测验浑仪,同知算造、三式。神宗元丰(1078—1085)中罢司天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