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明初吏部属部之一。洪武六年(1373)始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十三年改设主事一人,掌勋级、名籍、丧养之事。二十九年改称稽勋清吏司。
官名。西周春秋时设置,参见“卿士”。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文书名。又称关升职令状、关升荐削。宋朝中级以上官员荐举选人由判、司、簿、尉关升为令、录、职官的一种举状。荐举职官者为职状,荐举令、丞者为令状。
官制用语。即兼官。又称权局、差摄。《左传·成公二年》:“敢告不敏,摄官承乏”。五代时,州县官多属摄官。北宋初年,诸路州县幕职官阙,选差有官人或罢任待阙人、举人等临时代理,亦称摄官。大祖开宝四年(971
陆海军官佐等级名。见“初等官佐”。
唐朝宰相职衔名义。《新唐书·太宗纪》: 贞观十年(636)六月“魏徵罢为特进,知门下省事,参议朝章国典。”
金代签发汉人为兵的制度。见“汉军(2)”。
见“閤门司”。官名。宋代閤门司的主官本为东、西上閤门使,后渐无职掌,成为武臣迁转之阶,遂命内外官知閤门事,以为閤门司的长官。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因朱篯孙是高宗即位前藩邸旧人,习于仪制,命转为横行
见“禀”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