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淮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于国民政府。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一月三十一日公布的《导淮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其任务为掌理导治淮河一切事务。由国民政府特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委员若干人,并就委员中指定常务委员五人,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内设工程处及秘书处。工程处置总工程师一人,副总工程师一至二人,主任工程师、工程师、副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管理员、工务员若干人;秘书处设处长一人,科长、科员若干人。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本会改隶全国经济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于国民政府。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一月三十一日公布的《导淮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其任务为掌理导治淮河一切事务。由国民政府特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委员若干人,并就委员中指定常务委员五人,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内设工程处及秘书处。工程处置总工程师一人,副总工程师一至二人,主任工程师、工程师、副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管理员、工务员若干人;秘书处设处长一人,科长、科员若干人。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本会改隶全国经济委员会。
指天子。《逸周书·文传解》:“从生尽养一丈夫。”注:“一丈夫,天子也。”
官署名。清末始设于弼德院与资政院,北洋政府于总统府、国务院、国会两院和一般重要机关均有设置,办理总务或机要事务。
官名。唐德宗兴元元年(784)置,一员,从二品,以授节帅罢任者,无职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膳部司”。
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校尉合称。亦简称“五校”。西汉武帝置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八校尉,掌宿卫兵。东汉省中垒、胡骑、虎贲,以五校尉领禁卫军北军五营,亦称北军五校尉。官显职
官名。北洋政府置,由台长改称,为中央观象台的主官。见“中央观象台”。
满语。又作“大”。意为“头目”、“首领”。常用作官名。
官名。唐置,属集贤院,员额八人,掌分四库书。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仿《周礼》戎右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司右中大夫属官,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戎右中大夫二人,上士二人,以勇士为之,衣甲,居王戎车之右,
“大理正”、“大理监”、“大理平(评)”的合称。详见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