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徽副使
官名。宣徽院官员。辽朝北面朝官宣徽北院、南院,南面朝官宣徽院、南面京官南京宣徽院皆置,位知院事下、同知院事上。元朝成宗大德四年(1300)置二员,从二品,位同知下、佥院上。
官名。亦称宣徽院副使,为宣徽院的佐官。唐与后梁均置,后唐省。辽北面官宣徽南北院及南面官宣徽院、南京宣徽院均置,地位在知宣徽院事与同知宣徽使事之下。金有同签宣徽院事而无宣徽副使。元宣徽院于大德四年(公元1300年)始置副使二人,从二品,低于同知宣徽院事。
官名。宣徽院官员。辽朝北面朝官宣徽北院、南院,南面朝官宣徽院、南面京官南京宣徽院皆置,位知院事下、同知院事上。元朝成宗大德四年(1300)置二员,从二品,位同知下、佥院上。
官名。亦称宣徽院副使,为宣徽院的佐官。唐与后梁均置,后唐省。辽北面官宣徽南北院及南面官宣徽院、南京宣徽院均置,地位在知宣徽院事与同知宣徽使事之下。金有同签宣徽院事而无宣徽副使。元宣徽院于大德四年(公元1300年)始置副使二人,从二品,低于同知宣徽院事。
官署名。金朝置,隶属户部。设主事,秩从七品,同户部员外郎分掌曹事,兼提控编附条格、管勾架阁等。
官名。又称记室参军事。西晋始置,为记室曹长官,掌文疏表奏。南北朝时,皇弟皇子府、嗣王蕃王府、公府、持节都督府皆置,品级自七品至九品不等。隋置于亲王府,从六品。唐因之,从六品上。宋朝以常参官兼任。金朝为
官署名。唐高宗显庆五年(660) 改左府置,龙朔二年(662) 改左奉宸卫,后定名为左千牛卫。参见“左千牛卫”。
官名。《周礼》春官有典瑞中士二人,掌所执的玉瑞与礼神的玉器的保管,辨别其名号物色与用处。北周依其制置典瑞中士,正二命;典瑞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礼部下大夫。
官署名。唐高宗上元二年(675)改崇贤馆置,设学士、直学士,无常员,缺则以太子庶子领馆事。肃宗乾元(758—760)初,以宰相为学士,总馆事掌经籍图书,教授生徙。德宗贞元八年(729)以前隶属不定,时
即银字圆牌。参见“牌符”。
官名。唐、宋州府衙门胥佐统称。唐末、五代,多由衙校充当,称将吏衙前,属军职,分管州府各种公务,有都知兵马使、兵马使、中军使、都押衙、押衙、教练使、子城使等名目。宋初沿置,不属军职,用为公人迁转之阶,掌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显禄王之下。
国民党政府制度,凡官吏及其他依法令从事于公务的人员统称为公务员。公务员包括下述三类人员:一是官吏。官吏仅是公务员的一种,凡称官吏者即是公务员,但为公务员者未必就是官吏。二是自治行政人员。指自治行政机关
官名。五代始置枢密副承旨,以诸卫将军充任。宋朝沿置,分领枢密院承旨司诸房公事。哲宗元祐(1086—1093)中定为正八品。南宋升为正七品。辽朝北、南枢密院皆设,位在都承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