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室侍卫
官名。清朝侍卫中之一种。康熙三十七年(1698)设。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初无定额,雍正七年(1729)定员九十人,一等九人,每旗三人; 二等十八人,每旗六人; 三等六十三人,每旗二十一人。品秩、职掌同一、二、三等侍卫。详“侍卫”。
武官名。清置,由宗室子弟才武出众者充任,属侍卫处。一等九人,二等十八人,三等六十三人,四等无固定员额。
官名。清朝侍卫中之一种。康熙三十七年(1698)设。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初无定额,雍正七年(1729)定员九十人,一等九人,每旗三人; 二等十八人,每旗六人; 三等六十三人,每旗二十一人。品秩、职掌同一、二、三等侍卫。详“侍卫”。
武官名。清置,由宗室子弟才武出众者充任,属侍卫处。一等九人,二等十八人,三等六十三人,四等无固定员额。
官名。两晋以来尚书省置都令史八人,协助尚书左、右丞管理都省事务,监督诸曹尚书,参与政要。权任虽重,用人常轻。南朝梁始重其选,置殿中、吏部、金部、左民、中兵五都令史,武帝天监九年(510)诏令选用有才干
官名,为大予乐令的副贰长官,助令掌伎乐(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大予乐令”条。
见“资善堂”。官名。宋置,见“资善堂”。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参议厅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拟编《光绪政要》,编纂 《会典则例》,增改原奏清单等事。清末置,属民政部参议厅。掌拟编光绪政要,编纂会典则例等事。
见“两京诸市丞”。
官名。参见“纂修”。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置,属国史馆,掌纂辑民国史和历代通史,地位在纂修之下。参见“国史馆”。
官署名。元朝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设于各县,掌理道人词讼。凡遇道人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
官署名。宋朝置,掌拣选市舶香药等第,以待贸易。南宋属太府寺。官署名。宋置,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置管勾官,南宋时隶太府寺。掌拣选市舶司交纳香料杂物,按质量分出等第并管打套事务。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千户征输之事。喀什噶尔及所属伯什克勒木、叶尔羌等地设六品伯克入人,阿斯图阿尔图什、斯塔浑、乌帕尔等地设七品伯克五十七人。官名。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掌管千户的征输及一
官署名。元朝隶宣徽院,掌收管无主认领的流散人口、牲畜与财物。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立阑遗所,秩正九品。二十五年,改为监,正四品。二十八年,升正三品,后又降为正四品。置太监一员,少监二员,监丞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