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士
女官名。南朝陈后主置,以宫人有文学者担任。袁大舍曾任此职,见《陈书·皇后传》。
女官名。南朝陈后主置,以宫人有文学者担任。袁大舍曾任此职,见《陈书·皇后传》。
官名。元置,掌教儒学生员。秩九品,诸路各设一人。其下有学正、学录各一人。
周代授官的九种仪式。《周礼·春官·大宗伯》,“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赐则,六命赐官,七命赐国,八命作牧,九命作伯。”
官名。清朝八旗都统衙门所属左、右司之职官。雍正七年(1729)设,每旗二人,左、右司各一人。负责掌管本旗印信。十三年省、改设印务参领。
官署名。宋朝初年置,掌收纳储存糖、蜜、药物,以供医马之用。设监官三人,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真宗大中祥符七年(1014)改置二人,皆差京朝官充任。神宗熙宁三年(1070),并入杂物库。
东宫官署。掌皇太子医药、诊视。北齐置,属太子门下坊,设监、丞为长贰。隋沿置。唐初因之,后属太子左春坊,设郎、丞为长贰,下设侍医、典药、药童等。
官署名。简称造办处。清朝内务府所属办事机构。以初设于养心殿而得名,后虽逐渐迁出养心殿,而名称依旧。掌制造供皇帝使用及宫中陈设之各项器物。下设舆图房、活计房、如意馆、金玉作、铸炉处、造钟处、炮枪处、鞍甲
军阶名。清末新陆军中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中等第三级,任管带官、参军官等,秩视都司,阶正四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官冠以某队(步队、马队)、军
官名。夫余国置之。夫余国以六畜命官,有牛加、马加、狗加等,分主各邑落。见《后汉书·东夷列传》。官名,汉时夫余国置。《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夫余在长城之北……国有君王,皆以六畜名官,有马加、
即“右侍伯中大夫”。
官名。又称“大理”。春秋战国齐置。掌刑狱。《管子·小匡》: “决狱折中,不杀不辜,不诬无罪,臣不如宾胥无。请立为大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