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赞善大夫
东宫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始置,左、右各一员,取代太子中允、中舍人,分隶左、右春坊。咸亨元年 (670 ) 复置中允、中舍人,遂别自为官,左、右各置五员,正五品上,掌传令、讽过失、赞礼仪,职比谏议大夫,以儒家经典教授诸郡王。仪凤四年 (679) 增为各十员,以诸王之子为之。睿宗景云二年 (711) 始兼用庶人。宋初为五品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通直郎。辽朝沿唐制,为南面官中左、右春坊属官。金、元称太子左、右赞善。
东宫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始置,左、右各一员,取代太子中允、中舍人,分隶左、右春坊。咸亨元年 (670 ) 复置中允、中舍人,遂别自为官,左、右各置五员,正五品上,掌传令、讽过失、赞礼仪,职比谏议大夫,以儒家经典教授诸郡王。仪凤四年 (679) 增为各十员,以诸王之子为之。睿宗景云二年 (711) 始兼用庶人。宋初为五品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通直郎。辽朝沿唐制,为南面官中左、右春坊属官。金、元称太子左、右赞善。
官名。南齐置典仪录事,为东宫属官,隶殿中将军所领导客局,掌朝会司仪。梁、陈不详所属,掌唱警唱奏之事。北魏有“典仪监”。隋朝为谒者台属官。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置,员二人,隶门下省,掌殿廷赞唱之节及
官名,汉初置,主管国家财政、计算出纳。典校郡国簿书。《史记·张丞相列传》:“迁为计相,一月,更以列侯主计四岁……领主郡国上计者。”注:“文颖曰:能计,故号曰计相。”官名。汉代设置,为丞相属官。萧何为相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大理院的长官,见“大理院”。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敌烈军。设详稳等职。
官名。见“同文寺”。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办事机属。额设经承一人。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文化事项。下设干事。
刑部比部司郎官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比部(郎)为比盘,又曰昆脚皆头”。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比部郎互称,为尚书省比部曹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 置为刑部比部司长官,员一人,从五品上。置员外郎为副贰。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名司计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故; 玄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司会司次官,正三命。协助管理财政事务。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