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①北齐隶太子门下坊,设内直监二员、副直监四员。隋朝改名内直局。② 隋初改殿中局置,隶门下省,设监二员、直长四员,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尚舍局,隶殿内省。参见“殿中局”。官署名。(1)北齐置
官名,西汉置,属卫尉,掌领屯兵守护宫门。《汉书·百官公卿表》:“又诸屯卫候、司马二十二官皆属焉。”
官名。清朝宗人府所属左、右二司之副长官。佐理事官掌左、右二司事。雍正二年(1724)改员外郎设。左、右司各二人,从五品,以宗室充任。
即“检正官”。官名。宋置,五房各一人,掌纠正省务。熙宁三年置,以京朝官充。元丰官制行罢之。绍兴二年复置,属中书门下省。见《宋史·职官一·检正宫》。
官制用语。凡官员因丁忧或受处分,自开缺之日,停给俸银,称住俸。又,京官外出公务,其原俸仍由京城支领,本人在外另得俸饷,称“行俸”,亦名住俸。
三公于外朝所立之位。《周礼·秋官·朝士》:“面三槐,三公位焉。”相传周朝宫廷外植三棵槐树,三公朝见天子时面三槐而立。后成为三公的代称。《晋书·荀崧传》: “生有三槐之望,没无鼎足之名。”
官名。元朝置。掌蒙古诸王朝觐傧介之事,与蒙古翰林院官一同译写润色诏令文字,贵近似宰相而无授受宣命,秩同二品,例以国戚勋贵子弟担任。官名。元武宗或仁宗时始置,掌诸王朝觐傧介之事;遇有诏令,则与蒙古翰林院
官名。即尚辇奉御。
即“大东丹国中台省右大相”。
官名。即宣徽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