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马司允
官名,王莽置,位孤卿,为大司马的属官。《汉书·王莽传》:“置大司马司允”,“以大司马司允费兴为荆州牧。”
官名,王莽置,位孤卿,为大司马的属官。《汉书·王莽传》:“置大司马司允”,“以大司马司允费兴为荆州牧。”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的侍从武官,属戟楯虎贲将军。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六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金泰和四年(公元1204年)置熙春园,属上林署,以都监为主官,下设同监。
官名。宋初置,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改武经郎。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参见“典水”。
官名。清朝绿营中于正式名额之外所任命的千总。其职权与千总相同,但品秩、俸饷略低,只正八品。武官名。清制绿营各汛军官中在千总、把总之下有外委千总、外委把总。外委千总秩正八品,外委把总秩正九品。
明朝道官。于神乐观置,一人,从八品。佐提点掌教习乐舞生,以备祭祀舞乐。嘉靖 (1522—1566)中革。
兼行护军之职。护军,掌护卫将帅,察举不法。《后汉书·盖延传》:“彭宠为太守,召延署营尉,行护军。”参看“护军”条。
官署名。广州国民政府时期,广东省政府于广东统一后为了整顿各县行政,加强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于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末,将广东全省划为广州、西江、东江、北江、南路、琼崖六个区域,每区各设行政委员公署
官名。清末京师高审厅属官。宣统三年 (1911) 置。一人,正六品,奏补。掌理看守所关押人犯事宜。
官名。又称分巡道。明清道员之一。主掌刑名之事,其再兼某衔者,则更兼管其事。明朝初制,恐守令贪鄙不法,于各布政司所属设试佥事。后罢试佥事,改设按察分司四十一道,以按察司副使,佥事分司之。渐增至六十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