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乐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大司乐司长官,亦称大司乐或司乐中大夫。掌音律,教授乐舞,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下设小司乐下大夫、小司乐上士、小司乐中士以佐其职,领乐师上士,乐胥中士、司歌中士、司钟磬中士、司鼓中士、司吹中士、司舞中士、籥章中士、掌散乐中士、典夷乐中士、典庸器中士等官属。正五命。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改称“乐部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大司乐司长官,亦称大司乐或司乐中大夫。掌音律,教授乐舞,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下设小司乐下大夫、小司乐上士、小司乐中士以佐其职,领乐师上士,乐胥中士、司歌中士、司钟磬中士、司鼓中士、司吹中士、司舞中士、籥章中士、掌散乐中士、典夷乐中士、典庸器中士等官属。正五命。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改称“乐部中大夫”。
西夏职官封号。授与下品官。下有威取、特扬、皆平、最、度苗、功仰、臣悲、遗顺、功平、艺广、茂导等十一种。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野庐氏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野庐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野庐氏”。
官署名。北魏始置。北齐沿置,设令、丞,隶鸿胪寺。管理佛教寺庙僧侣。辖僧祗部丞一人。
官名。明清京师分五城兵马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 (1368—1398) 中设,于南、北两京五城各设一人,秩正六品。所属有副指挥、吏目等员。清顺治 (1644—1661) 中沿设,京师五城各一人,隶于
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凡不经开列具题,而以应升之员论俸推取,经引见而授官之例。在京钦天监监副,翰詹坊缺及其他司官等员,或论俸推取二十人,引见奉旨补授; 或拟定正陪,引见奉旨补授。清代任命官员的方式之
见“敕书”。
义同“行征西将军”,参看该条。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掌编修司农寺条例。八年罢。
官名。禁防曹长官。南朝宋七品。参见“禁防曹”。官名。见“公府禁防曹”。
官名。清朝督理漕粮之武官。隶于总潜设一人,从二品。统辖漕标营兵。掌催护粮艘之事。下设游击一人,都司二人,守备二人,管理塘务一人千总四人,把总十八人。官名,清朝有漕标副将,为漕运总督的属官,负责催护粮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