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见“定琫”。
官名。见“刑部照磨”。
春秋时晋献公设置,见“七舆大夫”。
官署名。明朝设置于北京的商业税务机构,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掌科收竹木柴薪税。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隶属于财政部。各置厅长一人,由大总统简任,管理各该区域财政,监督所属职员及兼管征收的各县知事。厅内分设总务、征榷、制用三科。
官名。清置贝勒司仪长一人,秩正四品,掌总府中的政令,率僚属以各供府事。
官名。唐玄宗天宝元年(742)改在京玄元宫为太清宫,二年以崇玄馆大学士都检校之,后置太清宫使。代宗大历三年(768)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崇玄馆大学士杜鸿渐已有太清宫使之称。昭宗天祐元年(904)停。
官名。唐置,见“太子司议郎”。
清朝捐纳事例之一,乃后期之加捐花样。咸丰九年(1859)为鼓励加捐而特设之班次。同治中又添设新班遇缺先一班,皆因成交纳实银而称为银捐。其选用之优异仅次于新班遇缺先,以至有“序补过速,见缺指捐”之指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