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仓下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仓司长官(一说在其上曾设中大夫,此职为次官),员一人,掌各种谷物的贮存、加工、使用和借贷,下设小司仓上士以佐其职。领舍人上士、司禄上士、神仓中士、黍仓中士、稷仓中士、稻仓中士、豆仓中士、麦仓中士、米仓中士、盐仓中士、典麹中士、典春中士、典硙中士等官属。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仓司长官(一说在其上曾设中大夫,此职为次官),员一人,掌各种谷物的贮存、加工、使用和借贷,下设小司仓上士以佐其职。领舍人上士、司禄上士、神仓中士、黍仓中士、稷仓中士、稻仓中士、豆仓中士、麦仓中士、米仓中士、盐仓中士、典麹中士、典春中士、典硙中士等官属。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合称,即丞与史,或泛指中央和地方僚属。令的属下称令史,丞的属下称丞史。《史记·汲郑列传》:“(汲黯)迁为东海太守……择丞史而任之。”“郑庄以任侠自喜……其推毂士及官属丞史,诚有味其言之也,常引以为
官名。西汉置,见“王国太医”。
官名。清末礼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 置。左、右各一人,正三品,简任。佐尚书、侍郎奉行典礼,总核本部司员升转奏补,督理出入经费等。宣统三年(1911),礼部改典礼院,遂省。
官名。金署,为审官院副长官,从四品,位在知院下,与知院共掌奏驳除授失当事。见《金史·百官一·审官院》。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建设委员会的长官,初称主席,旋改。见“建设委员会”。
见“店宅务”。
官署名。元至元二十五年,改升提领八作司为提举八作司,正六品;掌出纳内府漆器、红瓮等。二十九年因出纳委积分为左右两司。详“提举左八作司”和“提举右八作司”两条。见《元史·百官一·提举八作司》。
监狱名。晋泰始四年(公元268年)与黄沙治书侍御史同时设置,收禁黄沙治书侍御史所未判和已判的诏狱人犯及其他复审案件所应收禁的人犯。太康中撤销。其存在时间虽不长,却开创了在监察机构之下设置监狱的先例。
官署名。或简称丞相府、相府。北魏始于丞相上加大字,以尊崇权臣。孝武帝太昌元年(532),高欢为大丞相,于晋阳 (今山西太原西南) 建府,辟僚佐,置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参军、掾、属等。诸僚属初仅管理相
宋朝学校名。仁宗庆历四年 (1044) ,太学内舍招生二百人,支给食钱。神宗熙宁四年 (1071),太学行三舍法,为三舍第二等,名额如旧。元丰二年(1079),增为三百人。哲宗元符二年 (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