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引使
使职名。金朝勋臣死后,皇帝派官员担任送丧柩车的执引前导,称发引使。
使职名。金朝勋臣死后,皇帝派官员担任送丧柩车的执引前导,称发引使。
官名,金朝置,正五品,掌干盐利以佐国用。其官属有副使1-2员,正六品。判官1-4员,正七品。管勾4-22员,正九品。同管勾五员,都监八员,监、同监各七员,知法一员。见《金史·百官三》,参看“盐使司”条
官名。秦、汉泛指率领部分兵力与主力分道而进的次要将领。北魏中叶以后,出兵之制,军之统帅为都督,与主力分道而行为之辅翼的将领,初称别道都将,后遂沿用此称,逐渐成为一级统兵武官名称,或冠以拟戍地名,如三关
官名。春秋时周王室设置。《国语·周语上》:“郁人荐鬯。”其职相当于《周礼·春官》之属的郁人,掌管祼器,凡祭祀,宾客行裸礼,把擣煮好的郁金渗和在鬯酒里,装在彝里陈设在行礼的地方。
佐吏对长官的尊称。《汉书·孙宝传》:“(孙宝)以明经为郡吏,御史大夫张忠辟宝为属欲令授子……宝曰:“高士不为主簿,而大夫君以宝为可,一府莫言非,士安得独自高?”
官名。东汉置,三国蜀、十六国后赵,西秦及北魏亦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职员令未载,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定为四品。杂号将军名,东汉置,三国蜀、十六国、后赵、西秦、北魏等沿置。掌帅兵征伐。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盐铁部,掌丰盐事。由本部都孔目官以下分领之。神宗元行(1078—1085)改制,随三司罢。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南境附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 清沿置,改副指挥只设一人,俱汉员。
即“扎尔固齐”。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 (1292),秩从五品,掌回回药事。英宗至治二年(1322),划隶广惠司下。置达鲁花赤一员,大使二员,副使一员。
官制用语。也称纠弹,即由某些专司监察的官员对其他官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纠察、奏劾。《后汉书·史弼传》,“州司不敢弹纠,傅相不能匡辅。”《北齐书·唐邕传》:“其未经府寺陈诉,越览词牒,条数甚多,俱为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