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记室书佐
县门下吏名。汉置,见《隶续》一九《尉氏令郑季宣碑阴》,其地位低于记室史,参见“县记室掾”。
县门下吏名。汉置,见《隶续》一九《尉氏令郑季宣碑阴》,其地位低于记室史,参见“县记室掾”。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士中大夫复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书抄》六九引干宝《司徒仪》说:“中兵参军掌督帐内牙门将及军器,给其事。”《金石萃编》一南朝《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记宁州龙骧府及镇蛮府各有中兵参军一人。北魏亦置,《魏书·高崇传》记高崇之孙儒,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掌郁中士佐官,正一命。
以团练使为长官之州。宋朝为六等州之第五等,位防御州下,团练使不赴任者,以他官判、知,其属有团练推官等,又有团练副使专授左降官。辽朝团练州设团练使、团练副使、团练判官、州学博士、助教等官。州的等级之一。
官场用语。宋朝官员新授官职,除朝见皇帝谢恩外,又赴政事堂向宰相、执政致谢,称堂谢。宋制,官员新授官职,除了朝见皇帝谢恩之外,并须赴政事堂向宰执致谢,称为堂谢。
官名。北洋政府国会参、众两院各委员会均以委员长为主官,国民党政府中央机关所属各委员会中多以委员长为长官,如军事委员会,侨务委员会、考选委员会;地方机关所属委员会中也有以委员长为主官的。如省政府所属水利
官署名。佛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设于各府,掌钤束一府之僧人。设都纲、副都纲为正、副长官。清沿明制未改。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唐代和明在各府置此机构。清沿其制。见《明会典·僧录司》、《明
官名。元朝置。释教总制院长官,例由国师推类,掌全国释教及吐蕃事务。
主官的副职或辅佐官之统称。如金熙宗皇统五年 (1145) 以同知、签院、副使、少尹、通判、丞称佐贰官。明清为地方政府主官的辅佐官之统称,如同知、通判、判官、县丞等,品级略低于主官,但非属员。
官名。① 南朝宋、梁置。在皇帝、诸王及州郡长官左右担任侍卫及洒扫铺设等职。地位较低,多由寒人充任。北朝在皇帝左右的斋帅地位较高,常兼任其它较重要的官职。《魏书·李灵传》:“(李翼)初为荡寇将军、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