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礼房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理学务。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理学务。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光禄寺内部机构名。清置,由各署署正、署丞、笔帖式轮值,无定员。掌收文与监用堂印。
武官名。明置,见“四卫营”。
见“十飙将军”。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督捕司。顺治十一年(1654)设督捕衙门,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并督捕前、后司及督捕厅为
官名。清朝同知之一种。设于江苏江宁府、安徽安庆府及江西九江府之处。以专理江防事务,故名。正五品。
官名。北周武帝时置,在武候率下大夫之上,仍属夏官府,为武候府长官,统武候兵,其下设次大夫。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北齐置。见“司羊署”。
官名。唐朝司农寺司竹监次官,置一员,正八品下。
官名。即太府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太府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