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票
文书名。亦称“照票”。清朝之下行文。凡皇帝谒陵、巡幸或皇子等外出,每日须向沿途所在地方官支领柴炭等物,即以此为凭证。
文书名。亦称“照票”。清朝之下行文。凡皇帝谒陵、巡幸或皇子等外出,每日须向沿途所在地方官支领柴炭等物,即以此为凭证。
官名。即鸿胪少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鸿胪少卿。
官名。宋朝文散官中有朝奉郎、朝奉大夫等官。朝奉郎为正六品上,朝奉大夫为正五品。见《文献通考·职官》、《宋史·职官九·文散官》。
爵名。晋武帝泰始三年(267) 改宗圣侯置,奉孔子祀。南朝陈亦置。
官名。清朝乐部和声署之副长官。佐署正掌署事。乾隆七年(1742)设,满、汉各一人,以礼部、内务府司官选充。并以侍从、待诏为加衔。
官名。唐武则天长安二年(702)改历博士为保章正,肃宗乾元元年(758)加号五官保章正,掌教习历生,与五官监候、司历掌历法及测景分至表准,从七品上,置一至二人,隶司天台。辽朝为司天监属官,南面官。明朝
官名。清朝“内三院”之职官。崇德元年(1636)设。位大学士之下,共五人,计内国史院二人,内秘书院一人,内弘文院二人。协助内三院大学士掌院事。入关后人数历有增减。顺治八年(1651),定其品秩视侍郎。
官署合称。即明朝内府宦官衙门中之兵仗局、银作局、浣衣局、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分掌宫廷所需兵器、仪仗、金银器及各种日常生活用品的生产工作。各设掌印太监一员及管理、佥书、监工等多员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七年(1374)于广西庆远府(治所在今广西宜山县)置,设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正九品,掌购买当地少数民族所养马匹。后革。
见“三旗庄头处”。
宋朝武阶官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