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氏
共工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共工”。
共工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共工”。
1、廉洁奉公的官。《汉书·黄霸传》:“择长年廉吏遣行。”2、汉朝考察官吏的科目之一。也称举廉、察廉。《汉书·文帝纪》:“廉吏,民之表也。”《汉书·薛宣传》:“池阳令举廉吏狱掾王立。”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冯相氏,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天文星历推算之事。北周春官府太史中大夫所属有冯相上士,正三命;冯相中士,正二命。职掌与《周礼》的冯相氏同。参见“保章上士、中士”。
官名。高句丽国置,见《后汉书·东夷列传》。官名,东汉时高句丽置。《后汉书·东夷传》:“其置官,有相加,对卢、沛者、古邹大加、主簿、优台、使者、帛衣先人。”
官署名。宋太祖建隆二年 (961)置,掌藏冰,设监官一人,以内侍充任。隶皇城司。
官署名。明洪武时于各王府置仪卫司,掌侍卫仪仗。建文(1399—1402)时改称仪仗司。成祖初复旧制。详见“仪卫司”。
官署名。金朝置。掌酿酒及税收。设在京都及真定以外、课二万贯以上之地。课及十万贯以上设使、副使、小都监各一员,司吏三人; 五万贯以上者设使、副使各一员,司吏三人; 二万贯以上设使及都监各一员,司吏二人。
明清中央各部院主事之别称。各部主事的别称。见“主事”条。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以郎官以上官充任,其地位相当于通判。九年罢。
① 即土官。详“土官”。② 明中期以后对少数民族地区由土官所管辖的地方行政机构之统称。如宣慰使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土府、土州、土县等。土司,又称土官,元明清所封境内各少数民族首领世袭之
官署名。元朝集贤院置,掌提调国子生饮膳与有关文牍簿书之事。秩从六品。设令一人,以翰林修撰兼; 丞一人,以翰林应奉兼。官署名。元置,掌教生徒。《元吏·百官三·集贤院·国子监·兴文署》:“兴文署,秩从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