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制太常寺典簿厅设祭器科,以经承为主官,掌稽查保管祭器事务。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县士中士三十二人,各掌野外其县的民数及狱讼。北周依《周礼》之制,以距王城三百里以外至四百里的区域内为县,置县法上士,正三命; 县法中士,正二命。掌同《周礼》,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
校学即学校。汉制,郡国所置的学校称“学”,县道邑所置的学校称“校”,总称学校,都设经师主持教学。《后汉书·栾巴传》:“四迁桂杨太守……兴立学校,以奖进之。虽干吏卑末,皆课令习读。”
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所辖为刻字匠。掌刻书之任。
金、元以后对中央及地方各官署中掌管案牍、管辖吏员,并协助长官处理政务官员之统称。与主官、属官、堂上官相对而言。金、元时遍设于各级衙门,包括经历、都事、主事、知事、典簿、照磨、管勾(以上为从五品至九品)
官名。元朝置为侍正府长官,正二品,置十四员,掌宫廷近侍事务。下置同知二员,正三品; 佥府二员,从三品; 侍判二员,正四品; 经历一员,从六品; 都事一员,从七品。官名。元置,为侍正府的主官,见“侍正府
官名。即“河南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虞舜时为掌宗庙祭祀之官。见《尚书·虞书·舜典》。新莽时,曾为太常改称,又以宗正官并入,或典兵,加将军衔,称秩宗将军。后世亦用以称礼部。官员。舜时有此官,掌郊庙祭祀等。《尚书·舜典》:“帝曰:俞,
即“小承御上士”。
官名。北齐置。掌并州尚书省三公曹事务。其职掌与“三公郎中”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