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理事务章京
见“印务章京”。
见“印务章京”。
官名,为左都候的副长官,佐候行其职。详见“左都候”条。
官名。简称陕西司郎中。① 明清户部陕西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陕西部郎中设一人,宣德(1426—1435)中增设二人。南京户部陕西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司士上士佐官,正二命。
清朝布政使之别称。
宋朝龙图阁直学士俗称。
官名。明初户部、刑部所属山东部分置,各一人,正五品。参见“山东部”。
即“太子中庶子”。
满语文臣之通称,即“巴克什”。清太宗天聪五年(1631)七月规定,除特赐称此号者,余皆改称笔帖式。参见“巴克什”。
南朝梁、陈中军、中卫、中抚、中权将军的合称。
官署名。清朝四川之铸钱局。康熙七年(1668)置局,六十一年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同知,通判充任。掌理本省鼓铸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