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司矢
官名。又称“署司矢”。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毡库之属官。协掌备箭处事。额设五人,食八品俸。光绪三十年(1904)裁一人。
官名。又称“署司矢”。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毡库之属官。协掌备箭处事。额设五人,食八品俸。光绪三十年(1904)裁一人。
官名,汉置,为临时设置代行某职的军吏。《后汉书·光武帝纪下》:“今国有众军,并多精勇,宜且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令还复民伍。”注:“军假吏谓军中权置吏也。”
官名。三国吴置,《晋书·武帝纪》泰始十年 (274):“攻拔吴枳里城,获吴立信校尉庄祐。”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兵作战,地位低于将军、高于都尉。《晋书·武帝纪》:“(泰始)十年……九月癸亥以大将军陈骞为
即皇帝、天子。臣民对皇帝称“皇上”。陆机《皇太子宴元圃宣猷堂赋诗》:“皇上纂隆,经教弘道。”皇帝的称谓。陆机《皇太子宴元圃宣猷堂赋诗》:“皇上纂隆经教宏远。”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英宗至治二年 (1322) 二月,由钦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分立。置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下辖十行军千户所,一守城千户所,一屯田千户所。置营于清州
官名,东汉和帝初置,位次于将军,领一方驻军,类似校尉,下属有司马,驻交州日南郡象林县。《后汉书·孝和帝纪》:“(十四年)五月丁未,初置象林将兵长史官。”参看“将兵长史”条。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四日公布的《技术人员任用条例》规定,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的公务员可任用为荐任职技术人员:一、经高等考试各种技术人员考试及格或与高等考试相当的特种技术人员
①官名。将军之名号。即“抚军将军”、“抚军大将军”、“中抚军”之省称。②明、清巡抚之别称。1、将军名号。为抚军大将军的简称。《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夏五月丙辰,帝疾笃,召中军大将军曹真、镇军大将军
吏员名。晋置,属尚书省。参见“郡省事”。
官名。三国吴孙权置。《三国志·朱据传》: “(孙权)追思吕蒙,张温以为据才兼文武,可以继之,由是拜建义校尉,领兵屯湖熟。”官名,三国吴置,位低于将军、高于都尉,掌领兵作战或驻守。《三国志·吴书·朱据传
官署名。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置大理都元帅府;至元十八年(1281),改为大理威楚金齿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掌大理路(今云南大理)、威楚路(今云南楚雄)、建宁路(后改顺宁府,今云南凤庆)、镇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