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置发运使
见“发运使”。
见“发运使”。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在任职官任职期满或够一定期限移授其它差遣,称为移注。
官名。元置,为侍正府的佐官,见“侍正府”。
旧时辞官归家奉养年老之亲人,以终其天年,称终养。《晋书·李密传》载,“鸟鸟私情,愿乞终养”之语。清制,凡旗员祖父母、父母年七十五以上,汉员祖父母、父母八十以上,或七十以上而属独子者,或虽有兄弟而有病者
官名。南宋实录院置,以秘书省官或他官兼任,掌修实录。参见“实录院”。
官名。亦作通传,太平天国设置,为燕豫二王府及侯、相、检点、指挥所属,主管传达命令意见,分别称为燕传、豫传、侯传、相传、检传、指传。燕、豫传员额各八人,以左一、右二编号,如燕左一通传,燕二通传之类,官阶
官名。北魏置。《魏书·阉官传》:“(孙小)转西台中散,每从征伐,屡有战功,多获赏赐。”为任职于中书省的中散官。五品中。
即“提举帐勾磨勘司”。
官名。唐始置。僖宗时,宦官田令改编左右神策军为五十四都,以神策大将军为诸都指挥使。唐朝、五代,藩镇皆置,为领兵将领。宋朝军下各指挥皆置。西夏元昊建国初于十二监军司内设置,为军职,党项与汉人均可出任。明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六年(1269),在大都置警巡院,领民事及供需。成宗大德九年(1305),在大都南城分立警巡院。武宗至大三年(1310),改原警巡院为左、右警巡院,秩正六品,隶大都路都总管府。置达鲁
即“额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