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蜡局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仁宗延祐三年(1316)由出蜡局改置,秩从五品,隶工部诸色人匠总管府,掌出蜡铸造工匠。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署名。元朝仁宗延祐三年(1316)由出蜡局改置,秩从五品,隶工部诸色人匠总管府,掌出蜡铸造工匠。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出任官职者的谦辞。《左传·成公二年》:摄官承乏。”
官名。唐朝秘书省司天台五官副正之一,肃宗乾元元年(758)置,一员,正六品上。为春官正副贰。
蒙古语,意为“家中八郎”。为蒙、元皇室、诸王、驸马、贵族私属人口,多为工匠、护卫、猎户、鹰户,由皇室、投下设总管府、提举司掌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土司次官,佐司土中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成为司土司长官,称司土下大夫。宣帝即位,复置六府诸司中大夫后,仍为次
官名。北齐、隋初置。参见“黄藏令”。
官名。清朝道员之一。负责各省学校教育事宜。各省均置,系按察使佥事衔,以各部郎中进士出身者补用。惟直隶设“学督御史”。雍正四年(1726),各省督学改为提督学政。
官名。明朝上林苑监置左、右各一人,正七品。因本监左、右监正,左、右监副不常置,故往往署职,掌监事。此外,明初,内府神宫监、尚宝监、内官监等宦官衙门也曾置,左、右各一人,正五品,后革。
官吏隔宿办理公务。喻官风拖沓。《商君书·去强》: “以日治者王,以夜治者强,以宿治者削。”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置司潭州路(后改名天临路,今湖南长沙),监治潭州、衡州、道州、永州、郴州、全州、宝庆、武岗、桂阳等路。设使、副使等,隶江南行台。二十八年,
又译拽刺、移剌。契丹语,意为“壮士”、“勇士”。辽有拽剌军。又置旗鼓曳剌,护卫皇帝仪仗旗鼓。军中设拽剌司,掌边防侦候、传报军情。著帐局亦设拽剌官。金为枢密院、招讨司属官,司侦候与传送军情。架阁库曳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