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见“公府法曹”。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前锋校”。
官名。唐高祖武德(618—626)初改司士书佐置,掌津梁、舟车、舍宅、百工众艺之事,三都、六府各置二员,为士曹长官,正七品下; 上州各置一员,从七品下; 中州各一员,从八品下。宋朝无职掌,用为特恩授士
吏名。宋朝太常寺置,掌供办祭器等事务。吏员名。宋初置于光禄寺,掌膳食供应之事,员额十五人。元丰改制后废。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置,掌外都水监事。后废。哲宗元祐四年(1089)复置。官名。宋置,见“都水外监”。
郡门下吏名。见“州斋帅”。
官名。隋恭帝义宁元年(617)置,以太尉唐公李渊为之,总掌军国机务。
官署名。宋朝置,为六房之一。初隶于中书门下及枢密院,掌礼仪国信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设于门下省、中书省,掌郊祀、朝拜陵庙等典礼之事。清朝亦置,为中央和地方官署中书吏的办事机构,六房
官名。即功曹参军事。官名。北齐以后历代多设此官,金名为功曹参军事,简称功曹参军,掌管考察记录功劳。详见“功曹”条。
即“大理寺提点”。官名。辽南面官中置大理寺,以提点大理寺为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