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四译馆稽查大臣
官名。清朝会同四译馆之最高长官。乾隆 (1736—1795) 时设,满洲大臣二人,於六部及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部衙衙门内奏请钦派。统摄馆事。光绪二十九年 (1903) 裁。
官名。清朝会同四译馆之最高长官。乾隆 (1736—1795) 时设,满洲大臣二人,於六部及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部衙衙门内奏请钦派。统摄馆事。光绪二十九年 (1903) 裁。
爵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下,二十三年改从五品。
官名,汉置,掌西域屯田事。《后汉书·西域传》:“元帝又置戊、已二校尉,屯田于车师前王庭。”“后阿罗多复从匈奴中还,与卑君争国,颇收其国人。戊校尉阎详虑其诏引北虏,将乱西域,乃开信告示,许复为王,阿罗多
官名。《汉书·李广传》与《汉书·郊祀志》有望气及望气佐,应是太史令的属官。
行动敏捷、勇敢、刚强、果断的官吏。《后汉书·王吉传》:“专选剽悍吏,击断非法。”
官名。唐朝置为太子内官,三员,从八品。掌东宫帷幄、床褥、几案、舆伞、铺设、洒扫等事,隶司闺。女官名。唐代设此官,为太子内官,从八品,掌幄帟、床褥、几案、舆伞、洒扫、铺设。见《新唐书·百官二·太子内官》
“录尚书事”的尊称。《宋书·顺帝纪》:“录公齐王入守朝堂”。《南齐书·海陵王纪》:“宣城王辅政(为录尚书事),帝起居皆咨而后行。思食蒸鱼菜,太官令答无录公命,竟不与。”对录尚书事的敬称。《南史袁湛传附
即北魏“三都大官”的省称。(1)东汉时以东都洛阳、西都长安与南都宛(南阳郡治)合称三都。(2)指三国时魏都邺、蜀都成都、吴都建业。(3)唐显庆二年(公元617年)建洛阳为东都,天授元年(公元690年)
官署名。明清户部诸司所属之办事机构。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宣德十年(1435)隶户部十三清吏司。 掌理市舶、鱼盐、茶钞税课及臧罚之折收。 清顺治元年(1644)隶户部十四清吏司。各设经承一人办
官府文书名。又作咨报。唐末、五代及宋朝,翰林学士院有事通知三省及枢密院则用之,而不用申状。
宋朝资政殿大学士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