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教育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所掌为:一、师范学校;二、中学校;三、小学和蒙养院;四、普通实业学校;五、盲哑学校,其他残废等特种学校;六、和以上相等的各种学校;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设置,属财政部。掌理关于所谓“自治财政”的规划及其税率的审订。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
官名。① 帝陵长官。西晋改陵园令置,管理守卫帝王陵寝,隶太常。南朝宋沿置,每陵一员; 南齐武帝永明(483—493)末置,置主簿、户曹各一员;梁武帝天监七年(508)以后由陵监改名,二班: 陈五品、秩
警察职名。执行警察事务的人员,在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称为巡警,国民党政府时期改称警士。在警管区内,由警长一人带领,从事本段巡逻、守望、值班等各种勤务。与巡官和警长合称“巡官、长、警”。参见“巡官”。
周朝称诸侯大国卿爵一级的使臣。《周礼·秋官·大行人》: “掌大宾之礼,及大客之仪。”郑玄注: “大客,谓其孤卿。”《秋官· 小行人》: “凡四方之使者,大客则摈,小客则受其币而听其辞。”贾公彦疏: “
领××牧的简称。东汉地方为三级制,即州、郡、县。州的长官称刺史、或牧;领××牧,即掌领××牧,如刘备领豫州牧,孙权领荆州牧、曹操领兖州牧。《三国志·魏书·文帝纪》:“(黄初三年)五月,以荆、扬、江表八
官名。两晋以来尚书省置都令史八人,协助尚书左、右丞管理都省事务,监督诸曹尚书,参与政要。权任虽重,用人常轻。至南朝梁始重其选,置殿中、吏部、金部、左民、中兵五都令史,武帝天监九年 (510) 诏令选用
①爵位等次。《尚书·周书·武成》:“列爵惟五。”②爵位。《商君书·错法》:“列爵禄赏不道其门,则民不以死争位矣。”爵级名称。《天朝爵职称谓》中对太平天国后期未加军师衔的诸王,如幼豫王、护王、相王、听王
官名。①北宋太宗淳化二年(991) 审刑院置,与知审刑院共同详复大理寺所断案牍,写出奏章,上于皇帝。后定员六人,以朝官充任。不限在职年月,其阶官但及三年,即引对迁官。神宗元丰三年(1080),随审刑院
见“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