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府
京畿大都督官府简称。
京畿大都督官府简称。
其说有二:1、指夏禹、商汤、周文王。2、指夏禹、商汤、周武王。《汉书·扬雄传下》:“五帝垂典,三王传礼。”
官署名。宋徽宗大观元年(1107) 尚书省置,以执政兼领,下设详议官,掌议定礼制。政和三年(1113),修成五礼仪注,遂罢。官署名。宋置,掌“凡礼制本末,皆议定取旨。以执政监领,有详议官二员。”见《宋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地方法院分院的主官。见“地方法院分院”。
官署名。清末设置,为地方审判厅的分司机构。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商埠审判厅、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全国共设地方审判分厅五厅。各厅设推事六人,秩从五品,以其中一人为监督推事,相
即“导官丞”。
官名。即将作监长官,隋炀帝大业十三年(617) 改将作大监置,唐高祖武德(618—626)初称大匠。参见“将作大匠”。
官名。晋、南朝梁曾置,职掌不详,一说即给事黄门侍郎省称。隋高祖开皇六年(586) 尚书省吏部置,八郎之一,正八品上,为散官番直,常出使监察。炀帝大业三年(607) 罢,并取其名置于门下省,位黄门侍郎下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置,掌编修史籍,以别官兼任。
官署名。金朝地方置,掌招抚、征讨等事。宣宗贞祐二年(1214)置于会宁府肇州。设使领司事,并兼本州事,秩正三品。参见“招讨司”。
官名。金曹长官。西晋末司马睿丞相府始置。南朝不置。北齐称金曹参军事,三师、二大、三公府皆设,从六品上至从七品上。参见“金曹”。官名。见“公府金曹”。